刚刚!无锡公积金新政官宣!
个人贷款额度从80万提高到100万!
家庭贷款额度从130万提升到150万!
满足条件再涨20万!
可以叠加!
购买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下调!
本次新政重点如下:
1、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阶段性取消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挂钩的规定。
2、个人贷款额度从原来的80万提高到100万,家庭贷款额度从100万提高到150万;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以增加20万元,同时符合下列多种情形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以叠加,但不再享受其他贷款支持政策:
(一)职工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
(二)职工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改善型住宅(高品质住宅、景观生态住宅等)的;
(三)本市户籍的多子女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
(四)符合我市相关人才政策的人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全部符合以上四点要求,并且是家庭贷款的话,你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来到230万!
4、职工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15%。
5、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不受户籍限制。
政策全文如下:
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振住房消费需求,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阶段性调整如下:
一、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阶段性取消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挂钩的规定。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以增加20万元,同时符合多种情形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以叠加。
(一)职工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
(二)职工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改善型住宅(高品质住宅等)的;
(三)本市户籍的多子女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
(四)符合我市《“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认定的C类及以上人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
本通知所称“改善型住宅(高品质住宅等)、多子女家庭、C类及以上人才”以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证明材料为准。
三、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在公积金运行无重大变化情况下,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施行期限届满后,中心发布新政的按新政执行,未发布新政的,仍按原规定执行。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原规定执行。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购买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优化并调整如下:
一、职工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15%。
二、取消《无锡市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暂行办法》中同一笔贷款在整个还贷期间可申请变更一次委托还贷方式的限制。
三、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不受户籍限制。
四、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4月30日。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原规定执行。